來源:來源:齊魯壹點
作者:
2019年7月30日一早,蔡某駕駛載有一名老師及26名學生的校車正常行駛,在楊十路路口等紅燈時被行駛至此處由張某駕駛的貨車撞入綠化帶,事故造成校車上學生李某儒、李某豪及李某澤受傷住院,其他學生輕微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路口的信號燈和監控電源線損壞。該事故經高青縣交警部門做出認定:貨車駕駛員張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校車駕駛員及所載人員無責任。
2020年3月31日,李某豪及李某澤的監護人來到高青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因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中心開啟綠色通道免予審查,并第一時間指派山東青苑律師事務所田茂桐律師承辦此案。
律師接案后當日與受援人各監護人進行了詳細溝通并簽訂委托書,幫忙著手搜集相關證據。經查,事故貨車實際車主為駕駛員張某,內蒙古赤峰人,車輛掛靠登記在赤峰市寧城縣某商貿有限公司名下,該車輛在中國人保財險巴彥淖爾市臨河支公司投保有交強險、商業三者險。后承辦律師協助受援人于高青縣人民法院立案,案件于7月1日開庭審理,律師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交通事故認定書、受傷學生住院病歷及費用明細等。
經高青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張某車輛投保公司中國人保財險巴彥淖爾市臨河支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償原告李某豪及李某澤醫療費、后續治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1.6萬余元。
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因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援助中心再認真了解了每一位受傷學生家長的意愿之后,為愿意用法律援助形式維權的學生進行了援助。辦案律師從受援人利益出發,認真為每位受傷學生核算賠償金,為其爭取到了合理賠償,維護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m.rxwzzj.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