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廣州日報(廣州)
作者:潘慕英
本報訊 (記者潘慕英)“青岐幼兒園以前不用收校車費,但是從去年開始,就向2011年9月入學的學生收校車費。”日前,李先生向記者反映道。大家都是同村的,為什么你不用交校車費,我要交呢?有家長對此憤憤不平。日前,記者采訪了青岐幼兒園,園方則稱校車收費系幼兒園從公轉私的歷史問題,從2011年9月起入學的學生全部要交校車費。
家長:為何只收去年入學學生的校車費
李先生的女兒在青岐幼兒園讀小班,現在每個學期要交700元的校車費,而在過去,青岐幼兒園是不收取任何校車費的。李先生說,“問題是其他中班、大班的學生也坐校車,他們卻不用交。為什么只收去年入學那批學生?”
幼兒園:“公轉私”后政府不再為校車埋單
日前,記者采訪了青岐幼兒園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解釋稱此問題系幼兒園由公轉私的歷史遺留問題。
據介紹,2001年前,青岐幼兒園屬于青岐鎮政府管轄的公辦幼兒園,由鎮政府出資購置校車接送青岐小學和青岐幼兒園的學生。2001年,青岐鎮合并到河口,其后河口合并到西南街道,青岐幼兒園也從公辦幼兒園轉制為私人承包。從去年開始,幼兒園沒有政府的補貼,因此要向去年入學的學生收取校車費。
教育局:家長應該
分擔校車費用
三水教育局副局長陸英華表示,鎮街或鎮政府會給予幼兒園一定的財政補貼,但是根據不同鎮街的實際情況,補貼標準是不同的。財政補貼一般是有期限的,“青岐幼兒園說從去年開始沒有補貼,應該就是指財政補貼到期了。”陸英華說。至于幼兒園向家長收取校車費,陸英華說:“這是允許的。因為幼兒園教育還沒納入義務教育當中,像青岐幼兒園這樣的民辦幼兒園是由政府向它購買服務,政府會對它提供一定的財政補貼,家長分擔部分費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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