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光明網衛生頻道
作者:趙美娣
趙美娣
注:此文已被中國科學報以“問責之外應更多反省”發表,略有修改,這里把沒有修改的原稿貼一下
校車事故頻發,讓人扼腕嘆息。24日江西貴溪一接送幼兒園學生面包車側翻,造成11名兒童死亡,據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司機操作不當。出事面包車核載7人,事發時車里卻坐進了15名學生,幼兒園也未經當地教育部門審批。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對此事的處理還算及時,據報道,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蘇榮、省長鹿心社等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搶救受傷兒童,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對責任人依法處理。隨后,貴溪市政府副市長、貴溪市濱江鎮代鎮長、貴溪市濱江鎮中心學校校長、貴溪市教育局局長和副局長、貴溪市教育局基教股股長、貴溪市交警大隊大隊長和副大隊長、貴溪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貴溪市交通運輸局運管所所長等12名事故相關責任人被停職檢查,待事故調查結束后,將對這些人員及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有網友評價說現在政府對發生事故的問責力度在加大,但此事我們卻還是從中讀到一點不是滋味的東西:為什么只有問責卻沒有人引咎辭職?問責,是上級對下級的處理,是對一個事故由上級或相關部門明確責任人并進行懲罰,通過問責傳達的畫外音是:對這些人我已經處理了,對遇難者我也已經賠償了,我的任務完成了。而人們唯獨沒有從中看到相關部門、官員在這件事情上的自省、自責。據相關報道,當地政府稱涉事幼兒園未經教育部門審批,好像由此政府的責任便輕了不少,但我們要問:為什么未經審批的幼兒園卻在經營?如果沒有這個幼兒園,這些孩子是否有幼兒園可上?當地政府對學前教育的保障力度如何?據報道,從12月24日起,江西省教育、公安、安監、交通等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對所有使用校車的學校開展拉網式安全排查,同時對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堅決取締非法辦園。我們擔心的是,取締了非法開辦的幼兒園,那些孩子到哪里去進行學前教育呢?
當事故出現的時候,我們其實往往看到各部門急于撇清自己,推卸責任,或自我保護,正如國務院所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其實幼兒園是被排除在校車保障范疇之外。國務院法制辦作出解釋的是,對幼兒園的幼兒乘車安全問題,經廣泛征求意見和反復研究,考慮到讓沒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能力的3-6歲幼兒每天集體乘坐校車,安全風險太大。為減少幼兒入園的交通風險,在制度安排上應以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和由家長接送為原則。風險大卻不保護,其實也屬于自我減輕責任的一個表現。
可見我們的相關部門,更多的是習慣于事故前的不作為,出現事故后則急于發文件、搞檢查,唯獨少了一份擔當、少了應有的責任。當我們回顧關于校車安全方面出臺的各種法規和文件時可以看到,最早由教育部在2005年頒布的“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起因便是2005年3月8日,山東省臨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芝麻墩民辦“小神童”幼兒園一輛經過非法改裝的金杯牌面包車(核載10人),在運送22名師生(1名隨車教師,21名兒童)離園回家途中突然熄火。駕駛員檢修時違規操作,發生爆燃并迅速蔓延,導致車輛起火。造成12名兒童死亡、5人受傷。而如今七年多過去了,同樣的校車慘劇再次發生,這七年中發生的各種校車事故我們可以數出一大串。試想若第一個文件頒布后能認真執行,各地各級政府都能采取必要的措施,不說能杜絕事故的發生,但至少可以大大減少這樣的事故。
但愿不要僅僅有文件有問責,但愿我們的官員在事故中多點反省,多點自責,但愿有人為這樣的悲劇引咎辭職,更但愿這樣的悲劇不要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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