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網絡
算賬:華佗無奈“小蟲”何
特約記者 周 慧實習記者 曾令輝 武漢報道
“甘肅正寧20多條幼小的生命,換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出臺,我不知道,也不希望再用哪里的孩子的鮮血換來國家對校車扶持……”12月19日上午,在由湖北省各地市教育系統官員組成的一個QQ群里,因近日連續兩起校車安全事故,引發一場爭論,洪湖市教育局科長楊明敲下這一段話。
爭論源于近一周內山東和湖南連續發生兩起校車事故,共導致3名學生死亡。爭論的焦點在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臺8個月,地方試點半年后,相關財政補貼遲遲未到位,由誰來出錢保證校車正常運營的問題。
據本報了解,在經濟條件較好的浙江,省級財政設立專項資金,每年1億元補貼校車。而在以湖北為代表的中西部地區,校車運營因經費問題舉步維艱。
爭論:誰來出錢?
“我們市的校車運營得就很好。”湖北省荊州一縣城教育局一位官員,對“校車運營艱難”問題在QQ群里提出異議,該群為湖北省各地市教育系統官員實名制組成。鄰縣的又一位官員馬上提出質問:每學期對學生收費多少?
該官員表示,每個學生每學期交600-800元。楊明當即跳出來,當地不虧本除了收費較高,另外,必然存在超載現象。“校車到底由誰來出錢?我可能說話有些偏激。”他補充一句,隨機曬出洪湖市校車運營成本的賬單。公安縣的一位官員總結說,“校車該是政府公益性項目,不能完全市場化,也不能全壓給地方政府,更不能加重學生的負擔。”
“關鍵是,地方出錢了,中央的補貼什么時候能下來。”楊明有些無奈。
4月初,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臺,9月初,國務院批準教育部等20個部門組成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對全國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落實情況專項督查,標志著條例進入實操階段。
按照《條例》規定:國家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按照規定支持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服務。支持校車服務所需的財政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支持校車服務的稅收優惠辦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稅收管理權限制定。
半年過去,校車事故新聞屢見報端。而對于校車條例提出的“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中的相關辦法,以及稅收優惠政策,均無聲息。
洪湖市于2011年秋在湖北率先校車試點,洪湖市政府鼓勵民間資本投入,成立5家校車公司,由校車公司全資購置126輛標準校車,實現全縣小學校車全覆蓋。政府提供部分財政補貼120萬,保證校車日常運營經費。
今年9月初,洪湖市教育局副局長楊從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每名學生收500元校車費的標準,負責校車運營的民營資本處于虧損狀態。若無中央政策扶持,這樣下去只有兩種結果,要么以超載求得盈利,要么向學生收取高額費用。
12月20日下午,洪湖市途安校車公司經理張小美,又到洪湖市教育局訴苦和打聽新政策。張小美給記者算了筆賬,一臺35座的東風標準校車,運營一年費用8萬多,學生繳費5萬余,加上政府補貼1萬余,一年虧損1萬多。
接待張小美的副局長楊從明,對記者念了三句他寫的詩,總結了目前中西部地區校車運營情況。標題是:校車,想說愛你不容易。新校車,一只紅杏出墻來;新機制,華佗無奈“小蟲”何;新期盼,千樹萬樹梨花開。“想要梨花開,中央必須要落實政策,包括減免車輛購置稅以及車船使用稅,另外發放燃油附加補貼,讓校車享有公交車的補貼待遇。”楊向明說。
一學期過去,校車對大多地方政府來說依舊是燙手的山芋。9月初,某電視臺提出為鄂西南一貧困縣城捐6輛校車,當地教育局官員謝絕了。“現在給我們,還是不敢要。”該縣官員透露,車子費用是小,后期運營的錢,中央沒政策,地方出不起。
上述“誰來出錢”的爭論,以楊明在這個教育系統的QQ群里上傳了兩份文件結束—— 一份《湖北洪湖市校車營運成本概算表》,一份寫給湖北省兩會的提案《校車安全運營需得到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的建議》,他們希望各地的省人大代表都簽名,進一步推動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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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班車全覆蓋,校車啥時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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