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泰安日報
作者:校車網
男子在沒有取得任何營運資質的情況下,開面包車接送學生。為了多賺錢,男子還超員運輸,超載率達到77.8%。最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這名駕駛人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這是泰安泰山區人民法院判處的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案件。
(注:圖片來自網絡)
孫某得知岳父家所在村莊的學生上放學距離比較遠,而且這些學生上放學的路線又與自己上下班的路線重合,他便萌生了開車有償接送學生上放學的想法。
在沒有取得任何營運資質的情況下,孫某使用一輛金杯小型普通客車作為“校車”,承接了村子里十幾名中學生的早晚接送工作,每名坐車的學生每月支付給孫某180元錢作為包車費。
去年12月23日17時20分許,孫某開車接放學的學生回家,當車輛行駛到擂鼓石大街東段時,他駕駛的車輛被巡邏交警查獲。經過檢查,這輛核載9人的車輛足足塞了15名學生,算上駕駛員孫某,這輛車實載16人,超載率77.8%。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孫某駕駛的這輛車未取得校車標牌。
泰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孫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從事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孫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又系初犯,并積極繳納罰金,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近日,泰山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駕駛人孫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這也是泰山區人民法院判處的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案件。
據法官介紹,2015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將“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納入危險駕駛罪進行刑事處罰。法官也提醒學生家長,為了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謹慎租用車輛接送孩子,切勿讓孩子乘坐超員車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車輛。
1、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校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m.rxwzzj.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校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