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網絡
本報訊 近日,新鄉縣交警大隊民警在翟坡鎮西營村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豫G牌號的大型普通客車在接送幼兒園學生,有違法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該車駕駛員文某為該村藍月亮幼兒園法人代表兼司機。為進一步核實情況,民警將該車護送至幼兒園,兒童安全下車后,依法扣留客車,并將司機文某傳喚至107國道中隊。文某駕駛的車輛豫G號牌屬于使用其他車輛號牌,且該車不具有校車資質,駕駛員并未隨身攜帶駕駛證、行車證,所駕駛的車輛也未定期檢驗。根據相關法規交警對其給予了相應處罰。(張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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